电力供应适用条例(电力供用与使用条例)

2024-12-21

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

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,保障供电、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,维护供电、用电秩序,安全、经济、合理地供电和用电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制定本条例。

- 条例适用于电力供应、传输、使用及相关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。 电力供需平衡:- 条例要求供电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规划,保证供应的稳定性与连续性。- 同时,用电方也被鼓励进行合理用电规划和节约用电,共同实现供需平衡。

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是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,保障电力供应和使用的合法权益,促进电力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。该条例涵盖了电力供应、传输、使用以及相关的服务质量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。

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哪个具有法律效力冲突时

1、当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和《供电营业规则》在法律效力上发生冲突时,应当以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为准。 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制定的,旨在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,保障供电、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,维护供电、用电秩序,确保供电和用电的安全、经济和合理。

2、当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与《供电营业规则》中的规定与《合同法》产生冲突时,根据法律原则,应遵循上位法的规定。这是因为上位法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,能够为下位法提供指导性原则。

3、《电力法》是法律,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是法规,《供电营业规则》只能算是公司内部文件。电力法是上位法,条例是下位法,规则是规范性文件。下位法不得超过上位法。电力法规定的处罚5信,下位法不得超过5倍。

4、应、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遵守本条例。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一条 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,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,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则。

5、《供电营业规则》是1996年10月08日电力工业部发布的国家法律法规,文号为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。法律依据: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,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,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则。

6、《供电营业规则》是依据《电力法》、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制定的,其目的是维护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,保证电力供应与使用依法、有序、安全、经济、合理地进行,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。

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和《供电营业规则》适用的范围

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电力供应企业(以下 称供电企业)和电力使用者(以下称用户)以及与电力供 应、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,必须遵守本条例。

当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和《供电营业规则》在法律效力上发生冲突时,应当以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为准。 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制定的,旨在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,保障供电、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,维护供电、用电秩序,确保供电和用电的安全、经济和合理。

《供电营业规则》旨在规范供电营业行为,确保供用电双方权益,依据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及相关国家规定制定。它适用于供电企业与用户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。规则强调,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循国家相关要求,服从电网统一调度,确保供电和用电按指标执行。该规则需放置在供电企业营业场所,供用户查阅。

第一条 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,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,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则。第二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业供应与使用活动中,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。

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内容

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,保障供电、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,维护供电、用电秩序,安全、经济、合理地供电和用电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制定本条例。

条例目的与适用范围:- 条例旨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,保障供电与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,推动电力行业的持续发展。- 条例适用于电力供应、传输、使用及相关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。 电力供需平衡:- 条例要求供电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规划,保证供应的稳定性与连续性。

电力供应中断时,供电企业应提前通知用户,用户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或窃电。供用电合同包含供电方式、电量结算等条款,违反合同者需承担相应责任。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管理,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,供电企业职工违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